一、增值税科目设置: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“应交税费”科目下设置“应交增值税”、“未交增值税”、“预交增值税”、“待抵扣进项税额”、“待认证进项税额”、“待转销项税额”、“增值税留抵税额”、“简易计税”、“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”、“代扣代交增值税”等10个二级明细科目。
二、常见业务处理:
1、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账务处理
(1)购买的分录
借:管理费用-办公费1050
贷:银行存款1050
(2)抵减增值税的分录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减免税费)1050
贷:管理费用-办公费1050
2、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
(1)销售的分录
借:银行存款103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10000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300
(2)免税的分录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300
贷:营业外收入300
3、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转入进项税的账务处理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)40000
贷:应交税费——增值税留抵税额40000
4、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的分录
(1)小规模纳税人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300
贷:银行存款300
(2)一般纳税人公司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已交税金)300
贷:银行存款300
5、企业交纳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的分录
借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300
贷:银行存款300
6、企业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
借:应交税费-预交增值税300
贷:银行存款300
月末,企业应将“预交增值税”结转
借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300
贷:应交税费-预交增值税300
7、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
(1)计提当月未交增值税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5000
贷:应交税费——未交增值税5000
(2)转出多交增值税
借:应交税费——未交增值税4000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多交增值税)40000
8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转出的账务处理
借:待处理财产损溢
应付职工薪酬
固定资产
无形资产等科目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9、实行免退政策的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
(1)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分录
借:应收出口退税款120000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出口退税)120000
(2)收到退税
借:银行存款120000
贷:应收出口退税款120000
(3)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
借:主营业务成本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10、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
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: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抵减)50000
贷:主营业务成本50000
三、提醒: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应按本规定执行。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、负债等金额的,应按本规定调整。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》(财会〔2012〕13号)及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》(财会〔2013〕24号)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。
营业税金及附加”科目名称调整为“税金及附加”科目,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资源税、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印花税等相关税费;
利润表中的“营业税金及附加”项目调整为“税金及附加”项目。
需要提醒的是,之前是在“管理费用”科目中列支的“四小税”(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),本次也同步调整到“税金及附加”科目。
相比较而言,“税金及附加”科目比调整前的“营业税金及附加”科目核算范围有所增加,如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在此科目中核算。
企业收到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,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,贷记本科目;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,计入营业外收入。
通用的会计分录:
(1)先计提的账务处理:
借:税金及附加
贷:应缴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资源税、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印花税等
(2)缴纳时:
借:应缴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资源税、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印花税等
贷:银行存款
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,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