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《管理办法》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计划
文章来源:成都东浩财税服务 | 发布日期:2016-01-13
新《管理办法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,为了贯彻落实好新《管理办法》,下一步,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:
一是广泛开展新《管理办法》的宣传培训工作,引导各部门、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会计、档案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新《管理办法》的内容和要求。
二是加快制定新《管理办法》的新旧衔接办法,指导各部门、各单位做好会计档案的新旧衔接工作。
三是根据新《管理办法》编写解读材料,对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说明,确保新《管理办法》的顺利实施。